轉貼 火力全開 討論區 發文者 : 性嗜酒唉
去年想說酒稅調降了
酒價也該降一些吧
結果還是沒降
只肥了酒業公司
現在居然又想開徵烈酒捐了
真他*的**
開徵烈酒捐就能降低酗酒?要錢就說嘛
kmt的財經政策完全傾向富人
大幅調降遺產稅贈與稅
熱錢回台炒房地產
想開徵個九牛一毛的豪宅稅馬上喊卡
現在又想動品酒消費者的腦筋
看來以後要改喝20度的米酒了
也來連署提案一下
加徵奶罩健康捐
因為奶罩的束縛會妨礙女性血液循環
可能會導致乳癌
所以要加徵奶罩捐
改善健保財務狀況
以上所言純屬酒醉之後的胡亂打字
打了什麼字清醒之後概不承認
立委提案徵烈酒捐 嚴管酒品廣告 20100331 20:26:05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31日電)國民黨籍立委江玲君等人提案制定「酒害防制條例」,嚴格限定酒商不得透過廣播、電視、電影等刊登酒品廣告,並建議針對酒精濃度35%以上烈酒開徵「烈酒捐」。
江玲君在提案中指出,根據台北市立療養院研究顯示,近50年來國內酒癮患者激增200倍,許多是15至17歲青少年時期喝第一口酒,到25歲就成酒鬼;家族中有酒癮患者,喝酒成癮的機率更是常人的10倍。
為保護青少年避免接觸酒品,草案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飲酒,父母或監護人應負教育責任,違反者必須接受酒害矯治教育。販售酒品給未成年人,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在酒品標示上,草案規定,應在酒瓶外以中文明顯標示「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或酒害防制有關警語,面積不得小於容器面積20%。
草案也規定,酒品廣告不得透過廣播、電視、電影、錄影物、報紙、海報等方式宣傳,也不能做為其他產品的贈品,或以散裝或杯斟到處分發;違反的媒體或廣告業者可處20萬元罰鍰,且按次處罰。酒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罰鍰最高為50萬元,被處罰3次者,將處停止製造、輸入或販賣1年。
在推動酒害防制上,草案責成衛生署設置酒害防制推動委員會,比照歐洲國家開徵「烈酒捐」,針對酒精濃度35%以上的烈酒,開徵酒品健康福利捐等相關事項,改善健保財務情況。990331 討論內容 詳見: /Forum/ForumTopic.aspx?id=18591
小弟認為
此項法案拼業績的成份居多
不太可能通過
菸品對健康百害而無一利
所以抽健康捐是有正當性
但酒是否對人體百害而無一利
很多醫學報導適量飲酒有益健康
要想以危害健康為由抽健康捐
正當性不足
如果以成癮性而言
咖啡、茶甚至可樂都成癮性
豈不是也要一體適用
多少青少年沈迷網路遊戲暴弊在網咖
最應抽健康捐的是遊戲業者、網路業者及電腦業者
白目立委提出白目法案!
難怪滿意度越來越低!
今天是愚人節對吧,他們應該在開玩笑
薪水被砍到跟工讀生沒什麼兩樣
而什麼都在漲,這真的是庶民經濟嗎
想要漲是嗎,都給你漲都給你玩就好了
死給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