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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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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43.162.240.214
發表時間:2013/11/1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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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121782
發文:366 篇
等級: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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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蠻好笑的,這也認讓對這些股東的人格和誠信有所質疑。銷毀的酒是老化及過期的產品,這是對產品與其自身公司的重視以及尊重。因這樣有所不滿的原因是要把這些酒銷售到市場上來貶低自身酒莊的格調和招牌嗎?然後要是不小心被踢爆後再以珍品、妙品來唬弄消費者和市場嗎?活是看到台灣酒液有人這樣感而且唬的消費者把瑕疵品當成珍品在追求感覺太好賺了,而感覺不滿嗎?如果這要銷毀算是不對的話,那這家公司以後的產品不就和台灣某家酒廠一樣的格調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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